“在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参加“以案代训”,身边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老师,跟随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对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岷县梅川镇纪委书记赵波在县纪委机关参加“以案代训”时这样说。
今年以来,岷县纪委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针对个别乡镇纪委换届后“零办案”和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工作保障,要求乡镇纪委书记脱离原单位工作,到县纪委机关进行为期1个月的“以案代训”。参加“以案代训”期间,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项制度,服从机关日常管理,积极参与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学习执纪审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具体程序要求,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以案代训”期满后,参训人员要撰写学习小结,向县纪委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以案代训”制度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干部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目前,已有2名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参加了“以案代训”,下一步,县纪委将适时组织,确保年内实现对乡镇纪委书记“以案代训”全覆盖。(供稿 曾成和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