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岷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7人次,占比36.7%;第二种形态67人次,占比52.3%;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比4.7%;第四种形态8人,占比6.3%,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岷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强化学思践悟,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转变执纪理念,切实改进执纪方式,全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下发《约谈办法》,创建标准化约谈室,扎实开展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四风”方面的新形式、新动向,及时运用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筑牢第一道防线,着力遏制其他形态的发生;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健全制度机制,紧盯重点和关键环节,实现了适用情形明细化、运用程序规范化、责任落实制度化;强化执纪审查力度,突出“六个严查”,以亮剑精神抓执纪,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供稿 曾成和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