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扶贫领域 坚守民生底线
—定西市陇西县精准执纪全力护航精准脱贫
陇西县是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之一,扶贫资金,关系到全县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保障扶贫资金精准到位、安全运行,县纪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担当,积极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聚力民生领域,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全力护航脱贫攻坚战。
落实主体责任 牵住“牛鼻子”
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的“牛鼻子”,采取强力措施,初步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在全面从严落实《陇西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出台《陇西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陇西县驻村干部“双包一访”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有效解决了驻村干部联系走访群众不到位、职责不明确、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高度重视,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统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形成了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将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重点、统筹调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图责任落到基层。三是主动担当,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明确扶贫领域重点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约谈、专项巡察、定期检查、重点督办等方式,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今年来,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集中约谈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300多人(次),约谈监督不力的纪委书记38人(次)。
强化督查考评 打好“组合拳”
县委制定出台了《县级领导双联行动助推精准扶贫考核办法》,县委主要领导与县上联系乡镇领导签订了《双联助推精准扶贫责任书》,靠实了指导基层、带头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定出台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了县四大班子领导联乡联村联户、机关党组织联村联户联产业、党员干部包村包社包农户的“三包三联“工作机制,制定了乡镇扶贫工作站、村级代办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考评办法,按照精准确定考评对象、精准设置考评指标、精准制定考评体系的要求,把精准扶贫业绩纳入全县“三位一体”考核的重要内容,扶贫业绩占到了年终考核成绩的60%以上。在县直帮扶部门抽调干部294人,组成93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开展帮联工作,确保贫困村不脱贫、帮扶队不脱钩。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先后对75名扶贫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进行提拔重用,激励干部在扶贫一线干事创业、成长成才。同时,对扶贫领域履职不力的14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强化宣传预防 提高“免疫力”
对民生领域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洁知识宣讲,加强思想政治和党纪法规教育,使全县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律防线,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2015年以来,先后利用头条、微信平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件,动态播刊100余条,实现了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二是抓实整改防控。注重边查边改,对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在点上查、线上排、面上改,通过查处一个问题改正一类问题,及时纠正同一行业或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共性问题敦促建立重点环节、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三是做实公开公示。重点从贫困户精准识别、操作流程、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方面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督促村级组织完善民主评议、公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探索建立了“村三委+乡贤”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切实解决村级监督不到位问题,做到村社廉政监督全覆盖。
借力科技手段 精准“揪蝇贪”
县纪委将扶贫资金发放情况作为严查农村“微腐败”的重要内容,对全县扶贫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全面体检”。一是完善体系畅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搭建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受理平台。探索成立了一支由县、乡纪委指导工作,810名老党员、老教师、退伍军人等人士组成的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队伍,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二是专项整治筛信息。运用“互联网+监督”方式,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督促扶贫部门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将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形成相关的台账、数据、报告并签字背书,作为责任倒查依据。三是专项巡察挖问题。按照“县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巡察工作要求,抽调乡镇纪委审计、金融等专业干部组成三个巡察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5年以来先后对巩昌、永吉、德兴等17个乡镇和教育、卫生等重点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共排摸线索130余件,集中时间、力量进行办理。四是入户问廉搜线索。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入户问廉”,坚持致富大户、贫困户、低保户、留守户、上访户“五户必到”。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单位职能,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精准揪出群众身边的“蚁贪”,斩断当官“发财路”,切实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
严肃执纪问责 根治“微腐败”
县纪委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在惠民扶贫项目审批、监管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惠民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处理。一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行纪律审查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机制。今年对福星、碧岩、通安、云田、永吉5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因2016年度自办案件“零突破”进行集中约谈,释放了常抓不懈、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倒逼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2015年以来,17个乡(镇)纪委自办案共109件,其中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7件。二是实行重点案件包案督办制度。实行委局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和包案、办案责任制,不定期深入联系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和调研工作。对反映强烈、超期未结、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初核,责成乡镇纪委立案处理。2015年以来,共督办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5件,党政纪处分18人。三是“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2015年以来共对142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9人、政纪处分14人、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供稿 张瑞通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