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源县纪委结合半年工作考核,对全县各党组织从严治党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督查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观摩和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三查三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指导。
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被督查单位进行了书面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形成了《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未按要求上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的人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6个县直单位和报告内容空洞的气象局、地税局2个省市驻渭单位共计8个主要负责人于7月28日前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县委、县纪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报告内容简单,不详实不具体的祁家庙乡和信访局、食药局、安监局、畜牧中心、能源办、信用联社、药材办、林业中心、种子管理站、邮政银行、工商局、县供销联社等12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报告。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供稿 乔爱军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