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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日期:2017-08-08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安定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白碌乡复兴村支书何宏吉、村主任田维彦、村文书丁用文骗取农业保险、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和私存村民私章问题。2012年,田维彦利用职权,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930.8元。2013年至2014年,何宏吉、田维彦和丁用文三人违反国家政策,在其名下虚报玉米、马铃薯投保面积,造成财政直接损失6336.75元。2013年,何宏吉、丁用文弄虚作假,将杜某某等6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584.8元收缴后,又调整在原实施户亲属名下;对村民牛某某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未整改收缴。丁用文长期私存农户私章,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4月,何宏吉、田维彦、丁用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维彦辞去村主任职务。

        2.巉口镇联星村原支书万学文、王正一、村文书范有邦贪污国家扶贫救助资金问题。2010至2013年,万学文、王正一、范有邦三人在协助巉口镇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单独或合谋,采取虚报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名额的方式,贪污国家扶贫救助资金共计54300元,其中万学文得赃款22500元,王正一得赃款11600元,范有邦得赃款20200元。2017年4月,安定区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万学文、王正一、范有邦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7年5月,万学文、王正一、范有邦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李家堡镇锦鸡村原支书牛荣和村主任王峰、村文书董强贪污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1年至2012年,牛荣、王峰、董强三人合谋,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农村危旧房改造名额,骗取、私分补助资金共计29800元。2013年8月,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牛荣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7年5月,牛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6月,王峰、董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葛家岔镇鹿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精准问题。2016年9月,鹿坪村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李涵、村委会主任剡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摸底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包村干部张守国、贾小花、孙国良及驻村帮扶队队长刘建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情况、收入和财产状况掌握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自购小轿车的本村农户南某某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4月,葛家岔镇党委分别对李涵、剡正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张守国、贾小花、孙国良、刘建军4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和精准扶贫帮扶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纪委相关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走出办公室,深入乡镇村社,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大排查、大起底、大督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层层传导压力,真正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行为严惩不贷。通过查处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落实到位,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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