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到“五个强化”,不断完善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在细化实化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教育警示等职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纪律审查。不断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异地交叉办案以及信访线索处置方式、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等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开展“六查”(严查“一把手”腐败行为、严查一批县管干部腐败行为、严查重点岗位腐败行为、严查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查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持续形成震慑。
三是强化专项巡察。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纪律审查、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力度,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与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重点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探索建立巡察人才库,巡察之前根据具体情况从人才库中确定巡察人选,一巡一授权,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全面巡察、综合整治和重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的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注重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制度,针对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单一的问题,初步制度了《巡察督查发现问题线索收集管理制度》《信访举报件归口受理处置管理制度》《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度》;针对村监会职能发挥不力的问题,初步制度了《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实地调研、归纳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制,初步解决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单一和村监会职能发挥不力”的问题。
五是强化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成果,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县直机关工委分别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1名,方案已上报市编委办,目前正在审批中。(供稿 韩雪隆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