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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17-09-25       分享+

        近日,渭源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1.黄香沟牧场场长漆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自2013年9月任黄香沟牧场场长以来,漆刚违规给本人发放津贴补贴共3622.98元 (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违规给本人报销电话费1222.98元,违规领取2013年下半年加班补助2400元)。2017年6月15日,漆刚向黄香沟牧场退回其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3622.98元。2017年8月24日,县纪委给予漆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田家河乡新集村村干部套取资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7日,新集村村委会在县国税局会川税务分局以他人名义代开办公用品发票一张,金额2351元。新集村将2351元办公经费报出后,经村支书李红章、村主任冯应禄、村文书赵彦军和村监委会主任王海平商量,除用于支付村上购买水管费用456元外,其余1895元全部用于支付村社干部公款吃喝费用。2017年8月30日,田家河乡党委分别给予李红章、冯应禄、赵彦军、王海平党内警告处分。

        3.新寨镇泉湾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在2016年-2017年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中,泉湾村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研究资金发放具体事宜,村党支部书记韦满寿提议,鉴于村文书赵志林经常用自己的三轮车给村上拉运物资,村上无法解决运费问题,因此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违规给赵志林发放了650元运费补助。组织调查期间,泉湾村对退还的650元救助资金重新进行选户发放。2017年7月24日,新寨镇党委分别给予韦满寿、赵志林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不触“红线”,不踩“底线”。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单位,将严肃追究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对无视中央及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作风建设的优秀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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