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定区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监督执纪对接清单化”制度,进一步厘清和细化日常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监督执纪对接清单制度每季度制定一次,清单详细列出监督事项、工作依据、工作要求等内容,对具体责任、时限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对接清单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区纪委监委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有利于派驻(出)纪检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针对性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利于被监督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目前,区纪委监委已制定2018年第一季度监督执纪对接清单,制度指向明确、重点突出,对实现监督工作的动态化、痕迹化管理,强化监督执纪效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供稿 王亚国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