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把干部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近日,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监督单位拟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征求市纪委派市驻教育局纪检组意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了出具领导干部廉洁回复的主要依据、出具对象、主要内容、坚持原则、程序方法、结果运用,突出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着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情况、听取意见。纪检组在收到各单位征求意见函后,根据干部受党政纪处分情况、来信来访和举报情况、平时廉洁自律表现情况书面作出“同意提拔任用、不影响提拔任用、暂缓提拔任用、不能提拔使用”四类回复意见。
通过此举,必将促进教育系统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和科学化;必将对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起到保障促进作用。(供稿 郭旭明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