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渭县突出“五轮驱动”,强化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公开透明、扶贫资金精准到户。
突出主体驱动夯责任。坚持以“四个强化、四个解决”为抓手,紧盯项目选项、申报、审批,工程招标、建设、验收和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纵向压实乡镇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横向靠实扶贫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贪腐问题。
突出专项行动强震慑。制定了《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作风方面的22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下发了《近期重点工作督查调研方案》,由县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干部深入全县18个乡镇,就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及省市县乡异地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5个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调研;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抽调18名干部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突出制度促动保拨付。制定了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操作规程和监管办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的原则,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将36项惠农(其中19项以前由乡镇惠农专户拨付)财政补贴纳入县级财政惠农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发放渠道。
突出监管推动促落地。积极探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与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行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制定了《行政村权力清单公开栏》《纪检监察联系人员公示栏》,实行“三级公开”和“三项监督”,要求各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对惠农资金全过程、全覆盖公示。纪检机关重点通过公示权力清单来监督扶贫政策运行流程,检察机关重点通过公示发放结果来监督扶贫项目到户情况,村监会重点通过入户核查签字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和“三项监督”,使检察机关的“结果监督”与纪检机关的“过程监督”有机融合,形成了监督合力。
突出部门联动抓落实。在单位协作配合上,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及时协商重点问题、通报重大情况、移送重要线索,2017年以来,县纪委先后向县教体局移交问题线索28件,公安局纪委5件,县法院纪检组6件,交通局2件,县卫计纪工委2件,综合执法局2件,建设纪工委2件。公检法等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38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75%,刑事处罚8人,增长167%。(供稿 苟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