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祁乡武家山村违规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问题。2016年,武家山村在发放困难生活补助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仙文涛违反党的群众纪律,把关不严,违规给9名社长各发放困难生活补助400元,共计3600元。2017年8月4日,仙文涛将其违规发放的3600元补助资金上缴县财政。2017年8月10日,县纪委给予仙文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五竹镇苏家口村阴屲坪社社长崔志文违规坐收坐支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以来,崔志文代领苏家口村阴屲坪社94亩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共2674元。崔志文代领的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村级账户,其中1465元坐收坐支、由其经手直接用于阴屲坪社群众运动会费用,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在组织调查期间,崔志文将剩余的1209元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上缴五竹镇农财中心。2017年12月17日,五竹镇党委给予崔志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路园镇胜利村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问题。2014年7月,胜利村党支部书记贾陆林、村委会主任张建龙主持召开村社干部会,在未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向每户群众收取500元用于支付自来水入户材料、拉运等费用,共收取300户150000元,共支出139104元,剩余现金10896元,并且其收入支出在2017年5月底镇纪委核查组核查前长期未向群众公开公示。2017年5月,胜利村将剩余的10896元退还群众。2017年12月14日,路园镇党委分别给予贾陆林、张建龙2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