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陇西县委结合实际出台了《中共陇西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拓展延伸监督触角再度创新实践。
陇西自2016年在全市率先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以来,已对17个乡镇和卫生、教育系统开展了巡察工作。此次出台的《办法》,为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进一步提供了依据。
《办法》共7章46条,结合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实际,对实施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巡察工作机构人员、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及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进行明确,推动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办法》明确,一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次,做到巡察无空白、监督无例外,巡察全覆盖。巡察采用召开会议、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对领导、配合巡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和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的以及干扰、阻挠、妨碍巡察工作的将被追究责任。(供稿:张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