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通知》要求,在硬件建设方面,各乡镇纪委要按照“十六有”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即:有机构牌匾、有独立办公场所、有标准化谈话室、有信访接待室、有相关制度上墙、有专用档案柜、有保密柜、有电脑、有打印机、有传真机、有录音录像设备、有碎纸机、有投诉举报箱和投诉举报电话、有微信公众平台、有廉政文化宣传栏、有经费保障。
目前,各项工作已按《通知》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供稿 徐海伟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