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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日期:2018-04-23       分享+

        为持续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营造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近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1.安定区住建局在冬季供暖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在2017年冬季供暖开始后,安定区住建局对宏通苑小区供热工作督促整改不力,致使该小区供热温度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未达到供热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区住建局副局长杜建国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供热办主任赵国良、包宏通苑换热站干部刘小龙被通报批评。

        2.陇西县农村供水管理所通安驿供水管理站慢作为问题。2017年4月,在接到群众电话反映自家检查井内锁闭阀因供水水压较大被损坏,需尽快维修更换的情况后,通安驿供水管理站处理不及时,直至反映9日后才派人进行维修安装,造成群众饮水不便和经济损失。站长丁继雄被诫勉谈话。

        3.临洮县运管局履行客运市场管理、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12月,临洮县运管局作为客运市场管理、监管责任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工作疏于管理,日常检查不力,对无营运证“黑车”打击力度不够,致使发生客运车辆集体停运,并造成交通堵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临洮县运管局局长朱永建被告诫约谈,副局长梁亮、运输股股长兼稽查二队队长罗晶和稽查一队队长赵永信分别被诫勉谈话。

        4.渭源县综合执法局违规招标问题。2016年5月,渭源县综合执法局在集中采购综合执法标识制服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私自在某宾馆进行议标, 而未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渭源县综合执法局局长李盛、县国资局局长杜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通渭县农牧林业局干部巩双良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4年以来,巩双良在县上多次清理清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中隐瞒不报、顶风违纪,仍多次通过转让股份或注资的方式,成为嘉峪关市中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股东,并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巩双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农牧局局长郑顺吉受到告诫约谈。

        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部分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宗旨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各级党委(党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纠正“四风”的政治站位。聚焦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抓落实工作为契机,把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落在具体事情上,以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做深做细做实“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带动效应”,带头深化认识、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狠抓落实,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监察,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尤其是工作任务中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以严肃的执纪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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