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陇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首阳镇副镇长石金凤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挪用公款罪案件由陇西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悉,该案是陇西县监察委成立以来首例不采用留置措施,直接向司法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例。
据介绍,陇西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工作规程,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立案、调查、审理、移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效率显著提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提前介入案件,并反复进行商讨,迅速确立了“法法衔接”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交接工作。
此案是陇西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首例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案件顺利完成监察程序,为推进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样本。(赵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