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渭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渭源县委批准,给予该县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小平和县审计局办公室原主任黄陆军开除党籍处分,渭源县监察委员会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是渭源县也是定西市在监察法实施后,首起使用留置措施的“第一案”,该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在较短时间完成了立案、调查、审理、移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使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等调查措施,发出全市首张《留置决定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县监委与公安等政法部门在搜查、留置等调查工作中强化协作,向县检察院发出《提前熟悉案情邀请书》,确立了“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迅速完成了移送工作。
该案的顺利办结是监委成立后对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思想融合、业务融合的一次检验,也是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调查权的一次具体实践,为今后的留置案件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渭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