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华书店飞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渭源县分公司作为渭源县五竹镇鹿鸣村帮扶单位,尽管在结对帮扶中落实了对所帮扶贫困户进行节前慰问、春耕生产物资以及为贫困户学生购买书包等帮扶措施,但主持工作的副经理陆勇、张红兵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帮扶工作责任人,对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一号工程”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将单位帮扶责任与个人帮扶责任相混淆,导致单位帮扶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各项帮扶资料缺失,帮扶成效不明显。渭源县纪委对陆勇、张红兵二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甘肃新华书店飞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渭源县分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的学习理解,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帮扶责任和工作措施,下大力气进行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