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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践行“四种形态”1—6月共处理490人同比增幅113%
        日期:2018-07-30       分享+

        今年以来,陇西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预防与执纪问责双管齐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线,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1-6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0人次,同比增幅113%。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教育为主。咬耳扯袖作为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的第一道防线,着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以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开展提醒。1-6月份,陇西县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违纪人员368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71.5%,同比增幅185%。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紧盯“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并重,针对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已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纪的人员,根据违纪事实和案件情节等采取组织处理与党政纪轻处分,形成保护挽救机制,防止小过变大错,好干部变阶下囚。1-6月份,陇西县纪委共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违纪干部108人次,占比22%,同比增幅13.7%。三是坚持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坚决查处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筑牢防止犯严重错误的“第三道防线”。1-6月份,陇西县纪委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干部14人,占比2.9%,同比增幅133%。(供稿  吴建成  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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