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林业中心科员张振荣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3年7月25日,张振荣与甘肃某工程公司项目部签订合同,承包了兰州新区某土方工程项目;2013年7月26日,张振荣又与两名合伙人签订协议,合伙承包皋兰县某土方工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17年8月,张振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农机中心高级工张涛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0年,张涛与另两人合伙,从渭源某房产开发公司转包开发会川镇某小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12年10月,张涛与另两名合伙人协议退出小区开发项目。2017年8月,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体育中心副主任科员钱进银违规在外投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0年5月7日,钱进银出资160万元加入由钱某某、刘某某投资成立的渭源县某中药材有限公司,同时在县工商局将投资人变更为钱进银、钱某某、贾某某。钱进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10年5月20日,钱进银将160万元投资私下转让给贾某某,但未在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2018年6月,钱进银在县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2018年7月,钱进银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