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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学习新《条例》 履行新使命
        日期:2018-09-14       分享+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以来,安定区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学习,深入领会精神,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切实提高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活力。 

        班子成员领头学。区纪委监委班子发挥好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第一时间把新《条例》原文及打印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要求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迅速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学习新《条例》,详细解读每一条新增、修改内容,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今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南和标尺。

        支部活动主动学。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坚持集体学和自主学、新老《条例》对照学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微信群交流等形式,切实抓好支部全体党员对新《条例》精神的学习。同时,在学习中将条文内容与本区近年来查处典型案例结合起来,深入剖析,以案促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监督检查促进学。区纪委监委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督促指导监管单位(部门)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条例》,要求各监管单位(部门)把新《条例》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13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发挥好学习贯彻的“传递效应”,积极配合党委(党组)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真正让新《条例》入脑入心,释放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强烈信号。

        乡镇纪委统筹学。乡镇纪委积极将新《条例》学习延伸到基层。通过干部例会、专题学习、微信公众号、廉政短信等方式传达学习新《条例》精神,并对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及村党支部学习新《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学习《条例》的责任。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利用扶贫入户帮扶、督导检查工作等深入一线用“拉家常”的方式积极宣传新《条例》,潜移默化让群众接受教育,确保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人人皆知。(供稿  乔天倩  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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