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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慧明同志在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日期:2018-09-14

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

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马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今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己通过参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系统地学习了监察法,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监察法相关条文的深刻内涵。自己深刻体会到,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今后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开展监督调查处置提供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理论支撑和实战依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要义

        监察法是继宪法之后,又一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其中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对监察法立法方向、思路、原则和重大制度安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建立监督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总书记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思想和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察法的魂和纲,是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监察法的制定和实施,其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贯彻监察法,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增强专业能力,深刻理解监察法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担负起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提升履职能力,实现纪法贯通

        监察法共有9章69条,采取了综合立法的方式。规定的内容,既有实体性的,也有程序性的,还有组织法的特点,体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只有熟知精通、熟练运用,才能提升履职能力,成为纪法贯通的行家里手。从我自己来说,过去在检察院从事的是以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为重点、为中心、为成绩,是以“罪行法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刑法、刑诉法原则为基础,偏重于打击和惩罚犯罪,体现的是法律的严肃性,体现的是执法工作的刚性属性,而监察法是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犯罪”为基础,更多的体现的是刚柔并济的属性,体现的是从根本上防止犯罪行为发生为宗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因此,从自身实际来说,学习贯彻监察法,提升履职能力,要重点领悟、把握好四点:一是在查办案件思维方式上,要从以前的单一的行为人主客观分析,转变到行为人整体环境的分析中来。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个人主客观因素,还要考虑到行为人所处的整体环境因素。要在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上作文章,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政治性。二是监察法既包括廉政教育,也包括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体现了监督内容的包容性、多样性。因此,要将纪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贯彻落实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始终,既要考虑纪的因素、又要兼顾法的内容,既要用纪言纪语、又要用法言法语,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下功夫,体现监察法确立的执纪执法的监察全覆盖。三是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就是以“四种形态”的运用为基础。具体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转变以往以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的思路,要以“四种形态”的运用为基础,而不能将第一、二、三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当成“小问题”。四是工作中切实用好监察法赋予的权限和手段,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在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审批制度和保证办案安全的基础上,敢用、会用监察法规定的12种调查措施,确保每个案件、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三、强化能力素质,做到担当有为

        自己从检察机关转隶至纪检监察机关已有4个多月的时间。经过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自己也收获颇丰、受益匪浅。但通过工作的实践,自己感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面广,综合能力要求高,自我感觉压力较大,愈发意识到自己知识储备的不足和能力的欠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知识恐慌、本领恐慌在自己身上确实存在。为此,自己要以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契机,静下心来,沉下心来,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学习提高、改造自己,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岗位需要人才。

        首先,要通过学习贯彻监察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修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要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其次,通过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多向领导和同志们请教,善于运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能力素质,努力作好当前和今后的本职工作。第三,要用铁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叮嘱,按照监察法第五十六条对监察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的要求,每日三省自身,时刻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已,在履职过程中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人员。

        生逢盛世,自己有幸作为这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我感到十分光荣和自豪。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随着宪法的修正和监察法的实施,一个党统一领导、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必将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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