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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卿同志在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日期:2018-09-14

学习掌握运用好《纪律处分条例》

以新时代纪律建设新要求推动派驻监督责任落实

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组长   张文卿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自己组织第一派驻纪检组全体人员及时进行了集体学习、讨论和交流,并认真进行了自学,特别是对《条例》修订后新增、修改、整合的条款进行了对照学习,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系列评论文章和有关领导、教授、学者的解读进行了学习领会。通过学习,自己进一步增强了对《条例》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并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对学习运用好《条例》,以新时代纪律建设新要求推动派驻监督责任落实进行了认真思考,主要有下面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以《条例》为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此次《条例》修订,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在派驻监督工作中,我们要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聚焦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严格监督、严厉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作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

        二、以《条例》为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总结实践经验,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在派驻监督工作中,我们要根据新的“负面清单”,突出监督重点和监督精准性,坚持盯住关键人、抓住关键事、管住关键环节,从具体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不停步,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以《条例》为遵循,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扯袖提醒,切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四三一”工作重点,“四”即强化四种检查:每年初对综合监督单位研究、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不定期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每年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进行一次督查调研。“三”即开展三类谈话:每年初在综合监督单位分别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集体廉政谈话;一年内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一次个别谈心谈话;平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关领导和人员随时进行约谈。“一”即严肃查办每一起案件,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做好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各环节工作,准确运用《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分,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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