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陇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泽迪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等问题。2018年4月14日至4月15日, 冯泽迪在陇西恒发国际大酒店为儿子举行婚宴,分别安排婚宴酒席30桌、15桌,共45桌,两次共收礼金71000元,其中收取陇西县法院104名职工礼金16200元、3名律师礼金800元,合计17000元。冯泽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全部退还。
2.陇西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卫明违规报销伙食补助的问题。2016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卫明在参加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后,在单位报销培训费的情况下违规重复报销培训期间伙食补助4400元。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已上交单位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