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定西市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扎扎实实学习讨论、举办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2018年10月1日起,新《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不断表示关注并引发热议、热评。
陇西县
王小明(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新修订的《条例》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我们纪检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去抓,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用新《条例》指导今后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方向正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
张瑞通(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新《条例》内容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理政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回应,体现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勇气。
刘爱斌(县委巡察办主任):
《条例》中新增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内容,也为我们从事巡察工作的同志提供了保障和基本遵循,让我们以后的巡察工作有了更规范的依据。
何世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新修订的《条例》,让我们以后的执纪工作有了更规范的依据。同时首次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情形以及党内存在的“七个有之”等问题写入《条例》,释放出了这些“高压线”不能碰的强烈信号。
潘蕙兰(监委委员、组宣室主任):
《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让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尉耀龙(第一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
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
赵刚刚(柯寨镇纪委书记):
作为乡镇纪检干部,我们必须切实将学习新《条例》的成效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去,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临洮县
关汉卿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新修订《条例》紧跟新时代的“脉搏”,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思想为总纲领,以政治建设为总任务,结合新时期违纪行为的新特点,对党规党纪进行了新调整,处处体现了新时代的特点。面对从严治党的新节奏和反腐斗争的新态势,《条例》无疑是当前监督执纪工作的一把“利刃”,更是当前管党治党的一剂“良方”,吹响了新时代的新号角,释放了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为从严治党和从严反腐扬起了新的风帆。
张宏斌(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新《条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这无疑是面向新时代建起的与时俱进的“高压线”,也警示我们,牢牢守住党员底线,努力避开“警戒线”、坚决远离“高压线”。
康健(纪委副书记 监委副主任):
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凝练为纪律约束,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规矩、明事理、存戒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聚焦扶贫助困、涉黑涉恶、惠民利民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何得平 (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
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学习党中央的最新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时刻维护中央权威,用自己实际行动来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另一方面,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使出监督问责的“杀手锏”,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监督“长牙”,让制度“生威”,真正让新修订的《条例》落地生根,更好地发挥效用。
魏亚玲(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关键要在学习领会纪律建设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纪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新修订的《条例》正式施行前的“过渡期”,把学习好、宣传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习领会的过程是强化纪律意识、加强纪律教育的过程,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条例》为什么改、改了哪些地方、修改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安胜(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巡察办主任):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如此,才能守纪、执纪、律己、律人,才能保障《条例》贯彻、才能保障《条例》执行。
王建祖(监委委员):
我们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要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条例》,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并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促进思想警醒、认识提高、观念转变,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