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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员干部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
        日期:2018-09-27       分享+

        连日来,定西市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扎扎实实学习讨论、举办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2018年10月1日起,新《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不断表示关注并引发热议、热评。

 

通渭县

      

        李作宏(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新《条例》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把握新型违纪行为新规定,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将对新《条例》的学习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张凌(县监委委员):

        《条例》首次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实践“四种形态”,关键要强化监督,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第一道关口把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要做好犯错误同志思想转化工作,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郭全胜(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增写了对扶贫脱贫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认真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查否抽查、直查直办等七项制度,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与政法机关建立日常沟通、问题线索移交、协同办案三项工作机制,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黄赌毒背后的腐败、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着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漳  县

     

         刘琛(县委巡察办主任):

        新《条例》首次将巡视巡察工作单列一条写入条例,这一修改表明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今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李永珍(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新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同时,根据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了纪法分开。

        高志强(县纪委案管室主任):

        新《条例》作为管党的利器、治党的法宝,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要在学习贯彻新条例中快速形成“头雁效应”,做到学习在前、贯彻在前、守纪在前、挺纪在前,把党纪党规深深地刻印在心中。

        李和平(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特别是将7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同《监察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法衔接。

        周彦龙(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读懂处分条例中‘立政德’新要求,增强自觉自律,对‘带电’的纪律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轻装上阵,奋斗新时代,实现新作为。

        张志明(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形同“鸟之双翼”,在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工作中缺一不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我们,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好、落实好《条例》,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到基层一线,递交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李小彦(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新修订《条例》中关于政治纪律的条款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中共中央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提出明确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守《条例》,不触底线,不碰红线。

        杨志杰(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把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纳入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震慑。

        曲伟(县纪委组宣室副主任):

        新《条例》公布后,我有责任用好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间断向党员干部推送新条例学习资料,及时征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和相关辅导书籍分发给纪检监察干部,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赵莉(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新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实施的旧条例一脉相承,新修订条例在继承原条例基本精神、原则的基础上,融入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体现纪法衔接的内容,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骆旭东(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转隶干部) :

        针对监委组建挂牌与纪委合署办公后,不同程度存在“标准不一”的情况,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很吻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实际。

        包海燕(县纪委石川镇纪委书记):

        基层纪检干部不仅要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还要把相关要求迅速宣传给农村党员群众,使党员干部个人少犯错误,群众利益少受损失。

        包林林(盐井镇纪委书记):

        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在维护党纪权威上下功夫,在纯洁党员队伍上下功夫,持续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定西电大

      

        黄普(定西电大党委委员、校长):

        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包玉琴(定西电大党委书记):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觉得《条例》的实质是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是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已;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要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树榜样、做表率,尽职尽责,努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范作秉(定西电大党委委员、副校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更加详实、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自己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争当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通过个人自学、支部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逐条细读研究,深刻理解把准内涵实质,认真学习、不走过场。并且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条例》为准则,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李成林(定西电大校务委员、副校长):

     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其颁布与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杨青年(定西电大校务委员、总务处主任):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修订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作为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因而在党的建设方面,越往后执纪越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本人通过对修订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一定要树立纪律意识,全面贯彻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今后的做事、从教、为人方面,时时刻刻要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在日常的教书育人工作中要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燕喜堂(定西电大校务委员、学生处主任):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作为党员要服务群众,作为教师要服务学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梁九义(定西电大党委委员、职业教育党支部书记、教务处副主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通过认真学习,本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时刻刻按党章严格要求自己。用新《条例》的每一条检查自己、规范自己,在工作上、作风上、生活上都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郭治元(定西电大党委委员、远程教育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感受到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严格按照《条例》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立足本职工作,始终把教师育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杨彩霞(定西电大校务委员、正科级干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党的纪律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能否尽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必须继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坚决不触碰纪律红线,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始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克服工作、生活中的种种诱惑,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始终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供稿  李作宏 刘琛  郭治元  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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