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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廉政网】扶贫领域问责不对“功劳簿” 不漏“小问题”
        日期:2018-10-12       分享+

        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扶贫物资是困难群众的“暖身衣”,一丝一缕都不能乱抽。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不讲情面的,不会对着往日的“功劳簿”法外开恩,不会因为“小问题”网开一面。在扶贫领域动手脚、玩猫腻,违者必究。

        高台县新坝镇红崖子村党支部书记雷自海担任村干部20多年,为村里修路、修渠、引进制种企业,办了不少的实事和好事。但就是这样一位“好书记”,也因优亲厚友,违规将其亲属上报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悔不当初,正是我放松了对自己要求,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才犯下了这样的错误,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并将以此为鉴,正视问题,深刻反省,努力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来弥补我犯下的错误”。雷自海对自己错误做出了这样的表态。

        这是高台县纪委监委查处1起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与雷自海一样,高台县骆驼城镇永胜村原文书盛登龙以村上帮助杨某某、裴某申请到困难救助款为由,索要好处费共800元;以村上帮助刘某某申请到困难救助款为由,克扣刘某某玉米制种款879元。盛登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索要的好处费和克扣的钱款已退还。

        据了解,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紧盯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扎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取“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共立案调查17件,问责党员干部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对3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

        “身为党员,我不该动脑筋,贪图小便宜,违反群众纪律……”近日,安定区新集乡纪委在大南岔村党支部书记梁习敏也做出了这样的认错表态。

        梁习敏所说的“小便宜”,是1个电磁炉和1个节柴炉。原来,2011年至2014年,新集乡大南岔村在落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时,该村党支部书记梁习敏违反该项目实施“避免同一产品重复发放”的政策规定,先后以其长子、妻子名义骗取了电磁炉、柴炉各1个,价值846元。2018年6月,梁习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的物资予以收缴。

        今年以来,安定区纪委监委瞄准各乡镇和区直有关单位政策执行“软”、政策宣传“淡”、资金发放“慢”、动态管理“乱”、监督检查“浮”的现象,紧盯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专项贷款发放、结对帮扶等方面发生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问题,不论财物大小,一律严肃问责。截至9月底,该区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6件,问责53人,通报曝光17件30人。

        当然,除了扶贫领域的小贪小占问题外,也有“小官巨贪”的问题。

        “漳县武当乡高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玉珍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日前,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这条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引起了群众热议。

        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向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亮剑。截止目前,该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4起20人,持续释放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供稿 王成 刘儒标 穆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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