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这个事情是我一年来解不开的心结,但纪委的回访让我感受到组织没有抛弃我,现在我彻底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将更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这是陇西县纪委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一名受处分人员感激地说的话。
今年以来,陇西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注重问责后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着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以体现组织对受处分人的关心、温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一对一个别谈话的方式,跟踪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认识、整改表现以及所在党组织(单位)对其采取的帮教措施。同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受处分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或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受处分人打通思想、重拾信心,积极履职。
在此基础上,陇西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对受处分人的表现作出评价,如实填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作为受处分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干部考核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此外,陇西县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工作与指导发案党组织(单位)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工作相结合,着力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对待受处分人员,不能‘一问了之’,要通过回访教育,引导他们知错改错,放下包袱,重回正轨,再度焕发工作热情。”陇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该县已对2017年以来的19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并对41名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供稿 吴建成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