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纪委审理室坚持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多措并举,严格审核全面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稳步提升。
强化认识,保证案件审查工作质量。切实提高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的政治认识,特别是对审理好乡镇自办案件重要性的认识,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为最终审定案件提供全面的证据信息,保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在查办案件中落到实处。
规范管理,健全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制度》,明确自办、审核、报批、备案、复议案件具体的办理规程、方式和要求;制定案号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实行类型化管理,建立记录和反映办案流程及结果的纸质、电子档案;制定案卷文书流转留痕制度,从严管理移送、受理、流转、借阅、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案卷流转,分类归档,案件归档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及时化。
精准施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审查受理案件的移送材料,着重审核案卷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确定性,注重与被审查人做好审理谈话,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审核审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及时提出审理建议,当补则补。
加强指导,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把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摆上重要位置,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特别是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办案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案件查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提高审案能力和政策水平。(供稿 刘变红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