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渭源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常态化问责,体现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渭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创新运用“定点进驻”督查与惠农资金监管平台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巡察监督,强化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既坚持“纪严于法”和“纪在法前”,又促进纪法协同,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问责。
同时,该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现苗头就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存在违纪问题的,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018年,渭源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72人,占“四种形态”总数的80.7%。(供稿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