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渭源县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改革效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惩处腐败问题,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该县纪委监委大胆实践运用12项调查措施,重点试用留置措施,规范留置措施的审批和执行。一年来,共使用谈话68次,讯问18次、询问76次、查询71次、调取5次、扣押2次、搜查2次、留置5人。
特别是查处了县环保局原局长私设“小金库”贪污腐败案,该案是《监察法》实施以来,在定西市使用留置措施的首起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立案、调查、审理、移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同时使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等调查措施,发出全市首张《留置决定书》,为今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同时,该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把好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证据质量,有力保证了移送司法案件证据符合司法审判标准,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4起案件,均做到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无一起因程序原因被退回。
2018年,渭源县共查处职务犯罪7件8人,纪律处分5人,移送司法5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渭源县纪委监委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