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寨镇三合村村干部安拯羲等4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三合村党支部原书记安拯羲、党支部副书记唐军、村委会主任仲世龙、村文书陈云在上报受益农户资格审查表的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14户未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违规享受渭源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村能源项目,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19年1月11日,县纪委给予安拯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唐军、仲世龙、陈云3人党内警告处分。
2.莲峰镇刘营村驻村干部赵鸿程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赵鸿程在落实2014年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赵彦荣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900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18年12月18日,县纪委给予赵鸿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上湾镇元树村村干部麻治河等3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元树村党支部书记麻治河、村委会主任刘守忠、村文书牛小东在落实2014年至2016年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马某某、牛某某违规享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400元。同时,还存在因延迟上报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信息,套取补助资金和虚开发票支付购买办公用品欠账等问题,违反了党的的工作纪律。2019年1月11日,上湾镇党委分别给予麻治河、刘守忠、牛小东3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4.秦祁乡芨芨沟村村委会主任王怀华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问题。王怀华在落实2016年危房改造政策时,不正确履行职责,签订虚假协议违规参与工程建设并克扣特困供养人员王某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金,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9年2月19日,县纪委给予王怀华党内警告处分。克扣的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金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