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莲峰镇孔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安海明收取群众礼品的问题。2015年4月,安海明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两条香烟价值共计36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取的礼品已退还。2019年6月10日,县纪委决定给予安海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担任的一切党内职务。
2.上湾镇杨家寺村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6年,杨家寺村党支部书记侯志忠、村文书马生明将村集体耕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24元用于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该村还存在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坐收坐支村集体林地补助资金的问题。2018年11月8日,上湾镇党委分别给予侯志忠、马生明党内警告处分。
3.清源镇小石岔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文军收取群众红包的问题。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4月10日,王文军在惠农政策宣传落实中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多次违规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7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取的礼金已上缴。2019年6月12日,清源镇党委决定给予王文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