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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报(十二)
        日期:2019-11-07       分享+

定西市部署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

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主题教育出实招见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从10月上旬开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市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

        专项整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手段,督促党员和公职人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党纪法规,有效防控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专项治理将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清查清理、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对组织、参与、保护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等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等活动提供担保或其他方便;组织、从事、参与高利转贷行为,特别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或向企业和个人借款后以高利转贷给企业和个人、从中牟利;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无偿、低息借款,或高利出借给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获取收益以及投资获取固定回报;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出借资金获取高额收益或投资获取固定回报;与借款方签订阴阳合同,掩盖真实利益关系;教唆、幕后指使非法集资群众集体上访;其他违反纪律或法律法规的个人借贷、投资、理财等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和查处。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填报《定西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高利放贷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定西市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拒绝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活动承诺书》,加强对申报内容监督核查,确保问题清零。会同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2017年以来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起诉和判决案件进行逐案过筛、逐一排查,并对照前期自查情况全面梳理,凡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对拒不自查申报或瞒报、虚报、漏报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着力做好整治“后半篇文章”,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健全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对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平时。建立与组织、公安、司法及金融监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席机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及时掌握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提醒,确保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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