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材料,必须要写明来源、提供人。另外,调取证据材料必须两人以上,你这签字的地方只有一个人签,是怎么回事?”
“谈话笔录显示被谈话人是小学文化程度,被谈话人也对笔录进行了核对确认,为什么要在签字确认的地方盖被谈话人的印章?”
近日,临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5个案件抽查评查组,分赴机关各室组、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今年查办的案件进行评查。为确保“找茬”标准更严、“挑刺”方向更准,评查组采取分步骤、分阶段、交叉检查、现场调阅卷宗、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围绕问题线索受理、事实与证据、定性与处理、手续与程序、执行与落实、案卷归档、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照单核查、逐项记录,确保做到案件评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严谨。
“截止11月底,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1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3.19%。”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道,基于办案数量增多的现实,聚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是铁案,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的目标,我们以案件评查为契机,组织业务骨干在评查过程中当面指出问题,零距离进行业务指导,手把手地作实培训,力求发现问题更精准,整改问题更到位。
截至目前,评查案件共164件,查看各类表册、台账70余本,发现问题线索11条、共性问题14个、较为突出的问题8个,谈话室安全隐患6个,谈话室同录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3个。对评查中发现的取证资料不全、漏签字、页码标注不规范等个性问题现场要求相关乡镇、单位及时整改;对共性问题由各评查组进行汇总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做到了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
“案件质量评查就像是给案件‘挑刺’,是为了让审查调查工作更加规范。就是要以这种刀刃向内、自我加压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标准意识,倒逼纪检监察干部苦练内功、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朱亚琴 郭建强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