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在开展日常政治监督中,注重纪检委员职能发挥,力求形成监督有效合力,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
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实施后,派驻市委办纪检组把督促各联系监督单位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专项政治监督的一项内容。特别是针对“党支部纪检委员可设可不设”的不当言论进行纠正和督促。
据了解,该纪检组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党支部书记进行交流反馈。针对部分单位党支部支委班子中没有配齐纪检委员这一实际,结合学习《条例》第二十条党支部设纪检委员相关规定,在问题反馈函中明确建议配齐纪检委员,发挥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中的监督职责。目前各单位均已配齐纪检委员。
同时,该纪检组还结合学习《定西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与联系监督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就九项监督职责、四种监督方式及报告制度向各位纪检委员做了解读。
下一步,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驻点监督”工作,就纪检组如何利用好、发挥出纪检委员职能,借力党支部监督党员职责,以纪检委员为工作的一个支点,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教育监督管理党员方面进一步督促和深入探索,不断延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供稿 郑秉隆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