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渭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探索实施提前介入审理机制,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快查快结,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定出台《通渭县纪委监委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审理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保障案件质量,确保重大复杂案件既快又准、优质高效的查结。
该办法对提前介入审理的时间节点、适用条件、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人员职责等进行了规定,明确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查调查对行为性质分歧较大的案件和时限要求紧急的案件,经审查调查部门按照相关文书申请并报分管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的分管领导审批后,提前介入审理。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后,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及时、全面审阅案件材料,对案件事实、证据链、定性量纪和办案程序等形成提前介入审核意见,并报分管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及时反馈案件审查调查部门。
审理提前介入坚持查审分离原则,审理人员不参加案件审查调查取证,不以查代审或以审代查。同时,暂行办法就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等作出相关规定。(供稿 董永鑫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