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纪委监委相继出台《关于建立派出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等制度,以强化制度建设破解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难题。
据悉,陇西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建立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参加或列席会议、工作联络、重大事项报备、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等9项制度,实现“管人”“管事”和“用权”有效衔接,持续激发派出机构内生动力。
监督责任清单化。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接联系单位,摸清基本情况,严明工作纪律,推动驻在部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落实科室。同时,构建责任落实体系,联系单位明确1名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和1名主体责任联络员,对接派出监督工作,动态安排相应部门负责人协助联系单位党委、党组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监督重点具体化。明确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巡视巡察整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情况、重大项目决策过程等重点内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围绕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岗位,开展日常监督,确保监督更有效。
监督方式精准化。细化看、听、问等“监督十法”,充分运用个人廉洁情况分析、参加重要会议监督、政治生态集中研判、有效利用巡察成果、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实施追责问责、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十种方式”,形成日常监督、调查处置、标本兼治纪检监察工作“闭环”,确保派出监督更精准。(供稿 赵晓斌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