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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敦促“小金库”问题违纪违法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
        日期:2020-03-30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县纪委监委正告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财务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深入自查,如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参与管理人员要积极纠正并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于2020年5月底前向县纪委监委机关主动说清和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3月26日,定西市渭源县纪委监委印发文件并通过县电视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出通告,敦促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主动向县纪委监委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通告指出,凡存在违规截留、套取资金或违规收费、罚款设立“小金库”,或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或虚列支出、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之间转移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小金库”问题主要责任人或参与、管理者在规定期限内,现场说清或者以信函、网络等方式主动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如实交代有关“小金库”问题的违纪事实、退缴违纪所得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宽严相济原则,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通告明确,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或者交代问题避重就轻、欺骗组织,以及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经干部、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告呼吁,凡了解掌握“小金库”问题线索的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该县还印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通告内容,并在本单位、本系统及辖区内设立的公示公告栏、人员密集场所路段等处张贴发布《通告》,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震慑。

        通告发出后,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一致认为,通告自主交代问题,既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必然举措,又是严管厚爱相结合的具体表现,各级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财务人员要抓住机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全面清除“小金库”问题夯实坚实基础。(供稿  靳维维  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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