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县权乡情村点” 创新基层监督模式
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中共渭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张灵勇
2020年5月
2019年2月2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徐令义在四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村的情,盯住村里这个点。”“盯住‘权力、人情、原点’,就抓住了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三个关键因素。”
渭源县作为全国深度贫困县之一,也是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头连着党和国家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一头连着贫困群众冷暖和期盼。2019年以来,渭源县纪委监委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有效查纠了一批发上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六张清单”规范“县里的权”
县里聚集了各类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审核权、重要项目资金管理权、扶贫资金分配权、使用权,致使“县里的权”过于集中。管住了县里各部门各单位的“权力”,就卡住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咽喉”。
针对“县里的权”政治监督无抓手、缺乏针对性等实际,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找监督重点、找监督靶心,牢牢盯住有权的人、有利的岗和有责的事,从监督对象、权力、任务、方法、问题和整改六个方面梳理“六张清单”。“人”是用权的基础,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首先就要解决“监督谁”的问题,我们瞄准不同层级、不同职能权限、不同领域的重点对象,建立“对象”清单,管牢“关键人”;“权力”是用权的关键,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就要摸清“权力”运行特点和风险点,把握权责法定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各单位“三定”方案,对“权力”运行程序、环节和特点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自的“权力”属性,建立“权力”清单,管到“关键处”;“任务”是用权的重点,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就要明确各单位、各责任主体承担的“任务”,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干哪些工作,哪些工作是我们的监督重点,建立“任务”清单,管在“关键时”;“问题”是监督的基础,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就要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工作短板、薄弱环节,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建立“问题”清单,管住“关键事”;“方法”是监督的关键,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就要用对用好“方法”,建立市纪委监委“听、看、要、问、谈、函、盯、查、督、网”等“监督十法”、县纪委监委“一核、二谈、三查、四访、五对、六问”和用活用好省市“惠农资金监管网”的“6+1”工作法、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监察协作区、定点监督、交叉监督、流动监督等“方法”清单,管好“大多数”;“整改”是监督的根本,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就要强化问题“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整改”清单,惩治“极少数”。
底数清、情况明,监督才能有的放矢。建立“六张清单”,坚持定期梳理、动态跟新,始终做到对象清、权力清、任务清、方法清、问题清、整改清,有效消除“县里的权”监督真空地带,压减“县权”设租寻租空间,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起到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照单办事”、党员干部“照单履职”、纪检监察干部“照单监督”的良好格局,推进扶贫领域政治监督走向具体化、常态化。
二、“协作监督”破解“乡里的情”
在乡镇一级,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在同一地域,“抬头不见低头见”,“人情”困挠着监督工作。同时,各类政策、项目、资金落实过程中,乡里的“人情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一碗水端不平”的情况时常发生,通过本不该有的“人情关系”动“歪脑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的现象屡禁不止。如何破解“乡里的情”监督难题,也成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瓶颈问题。
2018年底,县纪委监委先行先试开展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监察协作区试点工作,将乡镇纪委划分为若干协作区,主要以执纪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为重点开展协作,实现以往乡镇纪委“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工作中,紧紧围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条主线”,聚焦“乡里的情”和“村里的点”“两个焦点”,运用市纪委监委“监督十法”和县纪委监委“6+1”工作法“两套方法”,坚持统一管理问题线索、统一调配工作力量、统一组织协调突破、统一协调服务保障等“四个统一”,履行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纪律审查、调查研究等“四项职责”,梳理乡镇一级监督对象、权力、任务、方法、问题和整改“六张清单”,制定《协作区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制度保障,不断织密织牢“监督网”。
通过实行协作,乡镇纪委工作力量得到有效统筹和合理利用,乡镇纪委人员不足、力量分散、业务不精、履职不力、效率不高、监督不力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有效破解了“乡里的情”这一监督难题,有效根治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监督机制更加顺畅、工作力量更加加强、发现问题更加聚焦、解决问题更加有力。
三、“定点监督”整治“村里的点”
脱贫攻坚各类政策、项目、资金最终都是落实到村到户,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大都离不开贫困村、贫困户这一“原点”,要想精准发现问题,就要紧紧盯住这一“原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地方问题反映强烈就将监督力量聚焦到那里”,着力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
县纪委监委充分调动村监委会主任和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两支力量”,采取“定点监督”和“流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攻重点、破难点,持续整治“村里的点”突出问题。“定点监督”攻重点。按照“选重点、强震慑、传压力”的思路,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切入点,通过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对上季度群众的信访举报、案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筛选确定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线索较多的村开展“定点进驻”督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准目标,整乡镇的村监委会主任集中到一个村逐户开展“定点监督”,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建立“四抓”工作机制,即,抓培训,县纪委监委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乡镇纪委每季度培训一次、具体业务每半年指导一次;抓进驻,哪个村问题突出就进驻哪个村,哪个社群众反映强烈就进驻哪个社;抓交叉,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拉网式”排查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一卡通”专项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重点,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交叉监督;抓报告,各乡镇纪委认真落实村监委会“周小结、月报告、季通报”工作机制,促进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定点监督”作用。“流动监督”破难点。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是监督体系中真正的“神经末梢”和“流动前哨”。我们主要以建立健全“五个机制”为方向,实行“四项报告”为方法,不断督促村廉政义务监督员积极履职尽责。“五个机制”,即:实行县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对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双重管理”机制,强化对廉政义务监督员的领导;实行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廉政义务监督员每年全覆盖培训一次、乡镇纪委每半年培训一次的“两次培训”教育机制,提升其履职水平;实行县纪委监委每年召开一次廉政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的“两个会议”交流机制,传导责任压力;乡镇纪委实行“两项检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促其从实履职;实行年度考核评价绩效管理、廉政义务监督员监督管理“两个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其监督行为。“四项报告”,即,每季度上报一次对村“两委”询问事项说明答复情况报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违规违纪问题情况报告,每半年上报一次廉政义务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对村“两委”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报告,积极发挥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流动监督”作用。
基层监督模式的不断创新实践,从根本上强化了“县权”监督,阻断了“乡情”干扰,根治了“村点”痼疾,切实提升基层监督实效,推进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逐年下降,从2018年的68件下降到2019年的30件,2020年前4个月仅有7 件;扶贫领域立案和处理人数也同步下降,从2018年的54件128人下降到2019年的32件61人,2020年前4个月仅有8件10人,达到了“去存量、遏增量”的目的,促进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见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