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中关于大额采购非必须办公用品的这一项没有集体讨论作出该决定的印证材料,并且和中央反复强调艰苦朴素、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的要求相悖,建议你们重新进行讨论。”陇西县纪委监委在对某部门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突击花钱’的情况后,马上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并建议重新讨论上报。
这是陇西县纪委监委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权力行使情况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出机构“探头”及“零距离”监督作用,每季度同联系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新任或转任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9年以来,共对112人次“一把手”、384人次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同时,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纳入监督范围,实行党政“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请示报告的事项进行全面审核,共对全县14个单位“一把手”和53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进行抽查。
“宁可伤‘面子’,不能伤‘里子’。给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把手’及时提个醒、拉一把,帮助他们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不让他们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就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给所有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关爱。”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朱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