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共联系监督市委办等11家单位,这些单位的共同特点是:机关政治性相对更突出明显,工作中事务多、活动多,审批权力小、项目少,大多数单位年度收支资金金额普遍并不大,但工作中程序的规范和遵守、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在同级市直单位和下级单位中都能起到表率作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极少,导致纪检组在日常监督中发挥作用较好,但查办案件较少、办案能力弱化。
面对这一具体实际,派驻市委办纪检组从思想认识、理论学习、办案实践三个方面主动整改,着力提升组内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提高思想认识,突出主责主业。纪检组深刻认识到较强的执纪办案能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围绕“三转”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执纪办案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体现,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定位。
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自身建设。把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纪检组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和法律,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法规制度汇编》等规范性读本,不断提升调查取证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综合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努力锻造纪检专业素质。
主动办案实践,增强执纪能力。纪检组坚持学用结合,主动衔接相关部室,以联合办案、跟随办案等形式参加相关监督检查室办案实战。目前已联合办案1件,立案审查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通过实战,不断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供稿 王炳辉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