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一案一整治”成果,做实监督执纪工作“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处分教育和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岷县纪委监委从处分决定入手,坚持让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从“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
严格程序,及时送达告知
“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及时、不打折扣地执行处分决定,对于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及教育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说。
在处分决定作出后,严格按照规定,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并由受处分人签字,认真填写送达回执,坚决杜绝送达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等现象。
现场宣读,强化警示效果
“用好用活违纪案件,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使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通过以案明纪,以案施教,促进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以处分决定的宣布为切入点,改变过去“一宣了之”的做法,由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与受处分人面对面谈心谈话,主动讲解相关政策、法规,让其充分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同时,在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警示教育会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在一定范围内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跟踪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处分决定不能一发了之,要跟进排查干部受处分以后执行情况,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不打白条。”县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说。
岷县纪委监委坚持规范和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对受处分人员情况进行更新,强化与组织、人社部门核对处分宣布、存档、考核等次评定以及工资奖金、职级调整等事项,及时跟进监督处分落实情况,确保处分决定100%执行到位。
暖心回访,体现执纪“温度”
“觉得自己背了个处分,担心组织以后不会培养使用我,没机会进步了,很是灰心,没想到县纪委专门组织人来回访。”一名被回访干部感动地说。
改变回访方式,以上门回访代替电话回访,与受处分人谈话谈心,了解所在党组织、同事对其的评价及意见,及时掌握受处分人思想、态度和改错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使回访工作成为再认识再教育的课堂,既体现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刚性,又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度,达到处理和教育、激励并重的效果。 (供稿 徐海伟 马丽君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