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讯 近期,安定区纪委监委紧盯国有企业重点人和重点事,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国有企业深入推进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注入一剂“催化剂”。
由安定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主要成员单位参与配合,重点围绕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薪酬发放、选人用人、重大项目招标、失职渎职及滥用职权、靠企吃企、侵吞国有资产、设租寻租、关联交易、贪污贿赂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和部门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安定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刘晓红表示。
同时,专项整治行动还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由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定期会商、及时沟通,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督促相关企业整改落实。
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积极畅通“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涉及国有企业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及时进行分类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共发现有关企业资金使用不规范、企业干部不担当、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各类问题19个,督促整改建立相关制度22项。
“对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我们在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础上,督促相关企业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真正的‘治未病’。”安定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