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岷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无病常防”,将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今年1-11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43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273人次,占总人数的63.5%。
聚焦“准”字。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规范处置情形、处置方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时发现问题,并对问题分类施策、区别对待。
突出“细”字。坚持分类施策,细化举措,对一般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采取通报批评、谈话函询、工作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认真做好任前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狠抓“实”字。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回诊”,对“第一种形态”有效性进行准确评估,查漏补缺提质效。同时,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通过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供稿 徐海伟 马丽君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