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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严把廉政审核关2020年回复廉政审查意见285次
        日期:2020-12-28       分享+

        “没想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么严谨,要经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核后,由组宣室汇总把关,再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盖章出具复函,并不是我想象中‘签字盖戳’就完事了……”在岷县纪委监委组宣室参加“以案代训”梅川镇纪检干事汪巧丽感慨道。

        近年来,岷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加强党内政治监督的重要之举,作为防止干部“带病使用”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以明确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为着力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严格规范流程。为确保廉政审查的准确性,建立了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宣室、办公室等联合会审机制,明确规定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对征求意见的函,由组宣室牵头,按照流程进行联合审查把关,主要围绕党员干部在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层层“把脉”、全面“体检”,以严格规范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确保廉政审查准确无误。

        拧紧责任链条。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政审查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要求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被审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审查结果,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为86个单位提供廉政审查意见285次共计11772人,其中否定性回复意见195人,有效避免‘带病提拔’和‘带病评优’,切实筑牢了评优选先和选人用人的廉政“防火墙”。(供稿 徐海伟 马丽君 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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