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定区纪委监委以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为抓手,积极探索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定片、定权、定责等多种举措,全面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水平。
区纪委监委首先对《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交叉协作”的思路,明确和细化了乡镇纪委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方面的工作权限、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重点以指定监督、联合监督和交叉监督为手段,夯实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指定监督、联合监督和交叉监督打破了乡镇界限,排除了人情干扰,实现了对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监督检查。”巉口镇纪委书记刘佳伟如是表示。
不仅如此,在案件查办方面,区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办案力量有效整合,分批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全程参与谈话、调查、取证等办案过程,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丰富查办案件方式,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办案能力。
“对案件少,甚至‘零突破’的乡镇纪委进行面对面指导,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能力。”区纪委常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林生华介绍,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指导教学,帮助总结案件查办经验,倒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能力提质增效。
2020年以来,全区各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20件,立案30件,结案41件,处分人数61人。(供稿 王正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