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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2020年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825人次
        日期:2021-01-07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张某等2名同志征求你们的意见,是否存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影响评优选先的问题,请复函。”

        近日,陇西县纪委监委接到了县委组织部发来的一份关于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张某等2名同志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征求意见函》,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组宣室随即启动了对张某等2名同志的廉政核查工作。

        按规定,组宣室以书面形式向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征求意见。各科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进行联合审查,未发现张某等2名同志涉及。经反复确认并报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一份关于该2名同志“没有发现违反党纪和党风政风问题”的廉政审查意见被送往了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为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该县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各类征求意见,从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责任追究等一一作了规范。通过层层把关、签字确认,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真实全面、有据可查。回复反馈时,坚持实事求是,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同时,要求具体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被评价人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此外,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20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825人次,提出否定意见36人次。(供稿 朱红霞 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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