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定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了某镇分管领导审批村级财务的问题。
经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决定,向该镇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因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不深,我镇确实存在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审批程序时程序不合规的问题。”该镇负责人说。
根据查明的事实,区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该镇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权责,及时对镇上分管领导审批村级财务的问题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纪检监察建议书对我们既是一种工作提醒,又是一种震慑。”该镇负责人表示,自接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我们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要求,紧急召开会议,落实了相关责任人职责,并迅速展开整改行动。
“下发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加急单’,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安定区纪委监委把用好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作为提升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下发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同时,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不是“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对所有下发的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持续跟进,督促被建议单位加快整改,及时上报整改结果,切实做到真接受、真整改,让法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每一份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的具体执行中。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干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已向相关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发出9份纪检检查(监察)建议书,推动解决问题9个。(供稿 王正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