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0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9人次,占74.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46人次,占22.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2人次,占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4人次,占2%。”这是截至7月,渭源县纪委监委积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渭源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对在日常管理监督、专项治理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达到治小病于未萌,实现“防治未病”效果。
同时,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围绕重点工作,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餐饮浪费制止、生态领域、疫情防控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点刹、叫停,防止越过纪律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在‘治未病’上主动作为。”渭源县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使第一、二种形态运用常态化。
“感谢组织的关心,及时对我进行谈话提醒,没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我一定会记住这次教训,今后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一名干部在接受组织提醒谈话后承诺道。
另外,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渭源智慧监督”微信平台,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把‘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渭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表示。(供稿 张鹏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