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纪委监委接到了县委组织部发来的一份关于征求“两优一先”初步推荐表彰对象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情况的《征求意见函》,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组宣室随即启动了廉政核查工作。当日,具体办理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审理室征求意见。
在各科室的严格筛查下,未发现有关问题线索。第二天,经反复确认并报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一份准确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被送往了县委组织部。
去年以来,陇西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共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84批19864人,其中提出否决意见137人。
陇西县纪委监委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根据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排,启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及时组织相关室组,层层把关,联合会审,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参与联审的室组和业务人员全部提供审查底稿并签字背书。所有回复意见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回复来函单位。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我们要敢于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不隐瞒、敢碰硬,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同时,我们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认真负责、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果失实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供稿 朱红霞 编辑 王琳)